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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晓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费奖励办法

作者:2019/11/26 11:30

为了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、创新创业训 练计划项目和科研等第二课堂活动,培养创新思维,提高实 践能力和科研能力,促进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协作精神的养成, 进一步落实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,学校决定实行 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奖励制度,特制定本办法。 一、学分奖励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参加学科竞赛、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、发表科研论文、取得专利,或相关专业 技能与职业资格证书等,经学校教务处认定符合条件的,可 获得创新创业教育学分。 二、学分奖励条件 1.学科竞赛:在二类及以上的学科竞赛中获奖。学科竞 赛分类标准参见《南京晓庄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》  2.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:省级及以上项目验收 结项。 3.发表科研论文: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或报纸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。 4.获得专利:发明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等专利。 5.相关证书:获得除外语、计算机等级及毕业要求以外 的经权威部门认证的其他相关专业技能与职业资格证书等。 三、学分奖励标准 1.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,取得各级奖项者可获得相应 的奖励学分: (1)一类竞赛:一等奖 4 个学分,二等奖和三等奖 2 个 学分。 (2)二类竞赛:一等奖 2 个学分,二等奖和三等奖 1 个 学分。 同一竞赛项目多次获奖的,按所获最高奖次的标准予以 奖励。 2.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,省级及以上 项目验收结项后可获得相应的 2 个奖励学分。 3.学生获得专利,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学分: (1)获得发明专利:4 个学分; (2)获得实用新型专利:2 个学分; (3)获得外观设计专利:1 个学分。 4.学生在核心刊物或报纸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,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学分: (1)被 SCIEISSCICSSCI 收录的本专业论文:每 篇 4 个学分; (2)在本专业其他核心期刊或权威报纸(含 CSSCI 扩展 版)发表的论文:每篇 2 个学分; 核心期刊、权威报纸等以学校科研处认定的标准为依据。 5.学生获得除外语、计算机等级及毕业要求以外的经权 威部门认证的其他相关专业技能与职业资格证书等,每获取 一项证书奖励 0.5-2 个学分,具体由所在学院审定。 6.学生参加学校大学生艺术团,每学年可获得相应的 2 个奖励学分,累计不超过 4 个学分。学生参加省级大学生艺 术团参照江苏省教育厅文件执行。 7.所有奖项或成果均按项记分。若每个奖项或成果由多 人完成,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每个成员贡献大小分配奖励学分。 分配奖励学分按照 0.511.52 等规则执行。 8.学生获得的创新创业教育奖励学分可冲抵通识教育课 程模块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学分,最多冲抵学分数不得超过 4 个学分;冲抵课程类别由所在学院审定;具体成绩认定以 冲抵课程的班级最高分记载,如无此种情形,则由所在学院 决定。 四、学分奖励程序 1.凡符合上述学分奖励标准的学生,应向所在学院的教 务办提出申请,并附相关证明。 2.学生所在学院按照学院程序规定审核确认后,报教务处审核备案。 3.教务处审核备案通过后,将在每学期期末完成创新创 业教育学分的奖励。 五、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执行。原《南京晓庄学院 创新教育学分奖励办法》(南晓院教字[2012]8 号)废止。 六、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南京晓庄学院教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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